不动产登记预审案件经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受理后,申请人可以登陆“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电子税务局”进行网上缴税。具体访问方式如下:
1、访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官网,地址:http://qingdao.chinatax.gov.cn/;
2、选择“我要办税”
3、点击“登录”,选择自然人或单位进行办理
4、选择“特色业务”-“房地产交易”进行纳税申报;
5、选择业务类型,输入登记受理的收件回执号后可按步骤完成网上缴税
6、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税务局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。
1、访问青岛政务网,地址:http://www.qingdao.gov.cn/n172/ ,选择“政务服务”
2、选择“市级网上政务大厅部门分厅”
3、选择“市税务局”后进入电子税务局
4、具体缴税操作请参考方式一